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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转2.36万不慎错转23.6万 同安五显司法所灵活调解

2018-05-03 08:58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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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方案获认可平事端

缺乏沟通导致产生种种误会,给双方协商解决问题造成了障碍。经过一番对话,调解员明白,要解决该起纠纷,关键在于消除双方的误会。

“如果你们能早点坐下来好好沟通,事情也不至于到这地步。”调解员指出,“阿平,我理解你想尽快把钱拿回来的心情,但去别人家拍照取证,这本身就不合法。老张,别人错将钱款打入你的账户,还款确实会给你带来不便,但你也应当及时和对方沟通。若不归还这笔钱,根据《民法通则》,你这算不当得利,他们可以起诉你。”

听了调解员的一席话,当事双方都惭愧地低下了头。调解员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老张在规定期限内还款;因阿平错误转账,给老张造成不便,以及对老张家人造成的精神损害,阿平适当给老张一些补偿。这一方案得到了双方认可。经协商,老张答应在一个月内还款,阿平同意向老张支付2000元作为精神损害的补偿。(当事人均为化名)

“和事佬”小课堂

获不当得利

应及时返还

此纠纷中涉及不正当得利的相关问题,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记者了解到,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权。

所以,钱款如果错误地打入了他人的银行账户,对方不归还的话,那么对方的行为就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就此提起民事诉讼。“和事佬”提醒,如果收到这样一笔“意外之财”,应当及时联系汇款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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