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同安工业社区调委会设立9年来调解矛盾纠纷813起

2018-05-02 15:55:03黄文水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案例1

回顾

工人下班途中晕倒 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3月,同安工业社区某企业员工小立(化名)下班吃完午饭,准备返回出租房休息,行至公司底楼时突然晕倒,不省人事,同行的家属马上做人工呼吸、心肺复苏并报120。小立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确认为呼吸、心跳骤停死亡。经同安区工调委调解,公司和家属同意按非工亡事件进行补偿救助,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一次性给予家属救助款13万元及火化相关费用、募捐善款1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并且通过司法确认,事件圆满解决。

调解

掌握事实释明法律条文 两天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协商期间,遇到清明节放假,家属要求尽快让逝者入土为安,要求公司马上给予赔偿,否则到公司闹事。虽然公司组织员工捐款,但对意外死亡案件定性,双方存在分歧,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受到干扰。经疏导,双方到同安区工调委接受调解。

2016年4月5日,工调委联动相关部门召集双方调解,但双方对意外死亡事件定性认识不清,补偿救助款在6万元到60万元之间“拉锯”。次日第二次调解,工调委会同法律顾问,在掌握案件事实基础上,释明法律条文,引导双方形成共识,最终调解成功。

点评

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 形成有法律效力的裁定

本案中,工调委立足调委会职能,发挥劳动监察、派出所、工会、管委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联动作用,短短两天,共同处理好一起非工亡引起的补偿救助纠纷案。值得一提的是,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形成民事裁定书,赋予法律效力,凸显了多元调解的功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