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解说 以案释法厘清职责社区工作者很受教 “村(居)干部如果不配合查处新增两违,比如不按网格化巡查的要求巡查、制止、报告,或者不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的,都可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在拆违攻坚的现场,莲前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对《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说,结合现场案例,细数每个岗位责任人对新增两违应负的责任,以及未按规定履职会受到的处罚。 据了解,《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实施两个月有余,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特别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新增两违责任追究制度的理解和重视程度,区政府特别安排了这种现场宣贯会,在拆违现场,结合具体事例,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在26日的现场,55名社区干部纷纷表示“很受教”。 前埔社区综治责任人小林深有感触地说:“在拆除现场,我们清楚地看到,当事人违建肯定是会被依法拆除的,不仅自己损失了,而且生态环境无法尽快恢复,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这样的案例,我们回去要说给大家听,尽早打消违建的念头。”小林告诉记者,第一轮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之后,社区的环境更好了,老百姓的生活品质提高了,大家都看到了“两违”治理带来的好处。现在《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了,给各个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上了一道“紧箍咒”,让大家更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这样一来,违建真的是吃力不讨好,既影响大家的生活环境,我们还要被追究责任,谁会愿意去包庇?”小林用很通俗的语言,点出了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 |
相关阅读:
- [ 04-28]4月30日下午厦门大学思明校区不对游客开放
- [ 04-28]思明区人大常委走进厦大革命史展馆 寻找革命印记
- [ 04-28]“思明工会e家”正式上线 工会会费可在线缴交
- [ 04-28]思明区人大代表积极履职 解午托之难受家长点赞
- [ 04-28]厦大思明校区30日实行校园交通管制 不对游客开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