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詹文 通讯员黄珊珊)市台联将于5月3日至16日,对2018年厦门市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生活津贴及台胞低保户生活补助金进行集中审核。 办理对象:1947年以前出生的厦门市定居老龄台胞及定居老台胞遗偶;1948年-1957年出生的厦门市定居老龄台胞;厦门市定居台胞低保户。 办理时间:5月3日-16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办理地点: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802会议室。 办理所需材料:老龄台胞及遗偶需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厦门开户)原件;台胞低保户需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厦门开户)和年审过的低保证原件。如需亲友代办,请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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