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7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 通讯员 李春妮)记者今天从厦门发改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厦门港口竞争力,根据厦门口岸降本增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发改委、福建省物价局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工作要求,4月起,厦门市发改委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企业和群众可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有关问题和线索。 专项检查采取收费单位自查自纠与价格监管部门重点抽查复核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进出口环节相关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主要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的;停征、免征、减半征收、降低标准等优惠收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4月25日,厦门市发改委已召集32家港口、码头、货代、船代等单位召开收费政策提醒会,传达各级政府和价格监管部门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的具体要求,并随机抽取49家收费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价格监管部门将在后续专项检查中进一步抽查复核,同时欢迎相关权益受到损害或了解掌握有关问题线索的企业和群众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映,价格部门也将按规定对投诉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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