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市运管处与交警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不合规网约车将被清退

2018-04-21 08:16:09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李凌云)今后,不合规的网约车将很难再蒙混过关。记者了解到,近日,交通部门已与交警部门实现网约车数据共享,全面掌握厦门市在营网约车车辆情况,此举将逐步推动不合规网约车退出运营平台。

虽然网约车相关管理规范已经出台,但网约车平台已进入市场多年,有的平台内还存在部分运营车辆尚未取得许可证,或车辆的技术参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网约车。由于信息不对称,网约车监管平台无法覆盖厦门全部在营网约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型合规情况等。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运管处与交警部门实现数据共享,通过获取车辆的基础登记信息,与网约平台报送的车辆数据进行匹配,分析各网约平台上有接单车辆的车龄、发动机排量、功率、轴距等技术参数,对不符合《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准入条件的车辆进行全面筛查。

通过这一功能,目前交通部门已排查部分不符合厦门网约车准入条件的车辆,并责成相关网约平台立即进行清理。同时,网约车监管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已实现对驾驶员事前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掌握网约车平台登记的在营车辆情况。

下一步,网约车监管平台还将利用路面卡口视频、手机信令、RFID数据等,结合网约车平台报送的车辆卫星定位和手机定位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全方位、多角度的对网约车车辆运行动态进行监管,实现对网约车车辆、驾驶员运营动态的全面监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