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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竟靠一条绳 集美侨英警方连续查获3处无证旅馆

2018-04-20 08:36  房舒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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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旅馆经营者被查。

厦门日报讯 (文/图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刘祎暾) 3天之前民警刚从钟某玉的“无证旅馆”里揪出一个以日租名义入住的涉毒人员;3天后民警再次从她的“旅馆”中揪出1个日租客,最终钟某玉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集美警方连续查获3处无证旅馆,昨日记者了解到,3名涉案的房东、二房东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被揪出涉毒人员房东仍不收敛

4月15日傍晚6点多,侨英派出所社区民警在侨英街道霞梧里某出租房屋内查获1名吸毒男子陈某,并查获多种吸毒工具。在随后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陈某在该出租房内租住并未履行相应的租房登记手续,也就是说,陈某是以日租的形式,向该楼宇的负责人钟某玉租下的房间。得知情况后,警方当即联系钟某玉,她却始终避而不见。

但侨英警方并未就此放弃,18日晚上10点多,民警再次到钟某玉负责的出租楼宇。本是要找钟某玉,没想到民警再次发现1名以日租形式入住的住客。“涉毒人员15日在301室被查获,同一天隔壁的302室竟再次以日租形式出租。”民警高鑫贤介绍说,这次钟某玉再也无言以对。

据钟某玉交代,4月15日,吸毒人员陈某通过电话与其联系时,她正在外地,钟某玉并不知道陈某的真实身份,在得知陈某愿意支付房租后便默许陈某住了下来。当晚,陈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邻居将情况告诉钟某玉,但钟某玉不以为意,不但不立即整改,反而又在明知不能经营无证旅馆的情况下将另一间出租房以“日租”形式租给了他人。

目前,钟某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经营无证旅馆被罚3次还不怕

4月19日凌晨,侨英派出所社区民警对曾于4月3日查获吸毒人员的霞梧里某出租房屋进行抽查时,发现该出租楼宇管理人陈某滨不仅未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还存在擅自经营无证旅馆的行为,遂将其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违法人员陈某滨在此之前曾先后3次因擅自经营无证旅馆被公安机关处罚,但他觉得做正当的房屋租赁生意赚钱太慢,屡次被查又屡次再犯。4月18日,一名需要短租的租客联系上陈某滨,陈某滨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但他没有想到,次日凌晨即被警方查获。

在接受调查过程当中,陈某滨对自己擅自经营无证旅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滨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二房东想赚钱逃生竟靠一条绳

黄某秀是个“二房东”,本来是想从房东手中租下出租房后,再转租赚钱。但因为经营不善,黄某秀觉得没能达到预想的收益,便萌生日租的想法。4月14日晚上9点多,侨英派出所社区队队长张旺福带领民警高鑫贤在社区排查时,发现黄某秀这处位于侨英街道乐安西里的出租房。随即将黄某秀和住在该无证旅馆内的住客口头传唤至侨英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民警介绍说,黄某秀经营的无证旅馆不仅缺少必要的防火设施,楼道内也较为拥挤,用于应急的逃生出口,仅用一条从楼上下垂到楼下的绳子代替,同时,出租房的防盗门也几乎从不关闭。1名房客就是在经过出租房时,发现防盗门没锁,竟自己走进去入住。

4月14日,黄某秀被侨英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提醒】

擅自经营旅馆将被罚

警方表示,各种形式的“日租房”,凡未经公安机关合法特种行业许可,擅自经营旅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之规定,除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以外,还要被依法取缔。

警方提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登记,擅自经营的无证旅馆虽然价格低廉,但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防火设施不到位、缺少应急通道、住宿人员情况复杂、管理混乱、缺乏安全保障等多种安全隐患。入住无证旅馆不仅在面对纠纷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还有可能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因安全设施、逃生通道不合格而面临人身危险。集美警方将保持对非法擅自经营旅馆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就严惩一起,最大限度消除社区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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