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企应更有魄力走得更远 众多影视资本及企业相中厦门,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一方面,是厦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据悉,厦门作为我国的一大沿海城市,不仅经济较为发达,而且具有美丽的自然景观,近几年来都是影视取景拍摄的热门城市,著名的《西游记》《云水谣》《左耳》《烈日灼心》都曾在这里取景。 不过,虽然受欢迎,但厦门的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也存在诸多弊端。“目前,厦门的影视文化产业,普遍存在布局分散、规模偏小、产业链不完善、园区建设滞后、人才不足等问题,还未形成规模化聚集发展的局面。”厦门新佰影业董事长、中国电影家协会两岸电影工作委员会副主席李新柏说,同时,厦门本地的企业魄力也相对较小,对影视感兴趣的多,但敢投资的少,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本土影视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对此,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投资方、完美世界影视董事长兼CEO廉洁建议,未来,厦门不应该只是简单的取景地,电影小镇、文化小镇是很不错的发展方向。“比如几年前北京郊区沿长城做了湖北水镇,现在不少电影电视剧都去那边拍摄。文化影视紧跟城市发展,厦门未来可谓潜力无限”。 北京无限自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玮杰表示,厦门还应加快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建设,并制定一系列吸引优秀影视文化人才、企业进驻的优惠政策,势必能为影视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助力。 影视人才来厦可获税收奖励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支持影视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以影视拍摄、后期制作为主要业态的综合性产业园区的建设给予补助。对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或100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影视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优质的、成长性高的影视企业,对园区新引进的厦门市行政辖区外影视企业,5年内给予园区运营商奖励。 支持影视专业人才在厦门设立影视企业或工作室,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含)以上的个人,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期限不超过五年。 鼓励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的影视企业以就业服务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被录用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位学员2000元给予培训企业补贴。 对在福建省立项备案,且由厦门市影视企业出品、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给予出品企业奖励。其中,电影公映票房达3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万元;票房达2亿元(含)至3亿元的,奖励200万元;票房达1亿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电视连续剧根据播出平台,最高每集奖励18万元。 对厦门市影视后期制作企业,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的,分等次给予制作企业奖励: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等国际大奖的,奖励200万元;获得金鸡奖等其他重大奖项的,奖励100万元。(更多政策内容,可登录厦门市政府官方网站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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