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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审结辖区首起律师全覆盖试点改革刑事案件

2018-04-18 10:51:43谭心怡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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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集法宣) 近日,集美法院一审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这是厦门地区进行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改革后,集美法院首次为适用普通程序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刑事辩护。

2017年11月,被告人王某因琐事与被害人马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双方在扭打过程中摔倒,被告人王某摔倒后压在马某的身上致其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马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次日,被告人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马某经济损失16万元,被害人马某表示谅解。

该起案件原本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因审理阶段被告人王某对指控事实予以否认,集美法院依法将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之后根据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改革的要求,及时通知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辩护律师,为被告人王某提供辩护,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等诉讼权利。

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多次会见被告人,全程参与了开庭审理,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庭审时,被告人王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能够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自首、赔偿取得谅解的行为。集美法院当庭做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决定在厦门进行律师全覆盖试点改革后,集美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为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辩护。

本案被告人由自愿认罪到翻供,又再次自愿认罪的过程,充分反映了落实该项改革的积极意义,既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又使被告人得到合理的法律惩罚,更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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