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厦门自贸片区以改革促发展 守底线防风险

2018-04-16 09:13:18崔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自贸片区不断深化改革,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金融创新集聚区。(资料图片)

  在厦门自贸片区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企业注册问题。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崔昊 通讯员许建民)近日,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一封来自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对其直接管理或参股基金在工商注册过程中得到的悉心指导表示诚挚感谢。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自贸片区企业注册的窗口单位,从源头上规范和维护了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在今年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被列为今后3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并明确“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近年来,厦门自贸片区不断深化改革,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金融创新集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商事主体准入和监管的前端部门,以改革促发展,坚守“底线”防风险,助力厦门自贸片区平稳健康发展。

【贴心】

辅导修正个性化合伙协议

股权投资是撬动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的重要一环,直接带动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自贸试验区集聚。厦门自贸片区也相继出台扶持政策,鼓励股权投资企业设立。

数据显示,2017年度,厦门自贸片区共设立登记类金融企业2369户,其中股权投资类企业达1920户,占类金融企业的81.05%。

“一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提出的个性化约定给予专业化的指导修正,防范了不必要的纠纷,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市场的公平与秩序。”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厦门市属国企金圆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受托管理了百亿规模的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

正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个性化的指导下,仅2017年全年,近20家由厦门创投直接或间接管理的基金及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厦门自贸片区完成注册,大大提高了企业注册的效率。

“企业注册备案中,对合伙协议的审定是重要一环。”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中华向记者解释,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性质,往往会加入大量个性化约定,但也存在因违反法律精神而引起民事纠纷的隐患。

近年来,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凭借对《合伙企业法》的深入研究和掌握,对这类不规范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法律依据,帮助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修正协议条款,完善了企业的管理机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细心】

借鉴外地经验认真履责把关

近年来,类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已经从最初的审批,放宽为备案或告知承诺,助推了行业的迅猛发展。截至2017年底,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共登记类金融企业8056家,占企业总数的21.91%。

然而从近期国内不少地方的经验来看,类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的空隙,凭借这一平台从事违法违规经营,各地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失联等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

如何在准入低门槛、行政高效率的同时,保持恰当的风险防控以及高质量服务,成为市场监管局思考的重要一课。

自厦门自贸片区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经济领域的管理部门,我们也在不断思考转变角色定位,不仅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全力服务自贸试验区的经济发展,同时深刻牢记市场卫士的使命,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本框架和指导,让政策创新在法律框架下释放最大活力。”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吸收其他地区经验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在准入和照后的监督管理中认真把关、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注意守住风险点。坚持针对类金融企业的住所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执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住所和经营场所方面的规定,对区内集中注册场所中登记的企业注意引导其备案经营场所,并坚持经营场所不能重复登记的原则。同时,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公司的监管把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