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说起快递很多人又爱又恨,没了它不行,却又经常因为它生气上火。
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国务院已公布《快递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新规,以后快递要不要送上门,买家说了算;快递出现损毁,可以理直气壮索赔;至于那些加盟的快递点,再也不能拿“加盟”当挡箭牌而推诿责任了。
现状
说起快递市民吐槽一箩筐
说起快递,家住东浦路的罗小姐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之前,因为上班常常不在家,我让快递员把快件放在门口的杂货店,从那以后,这家快递公司就没有给我送上门过。”罗小姐有些气愤地说,明明有收件地址,为什么一定要把快件放在商店呢?
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有两次快递员根本没有通知她,就自行决定把她的快件放在隔壁小区的速递易,不巧那几天她出差,等她回来取件已经是5天后,光速递易的费用就交了好几块钱。“这不是钱不钱的事,是快递不能替我做决定啊。”罗小姐说。
类似的吐槽,在厦门的网购一族中并不少见。
家住瑞景的肖小姐说,今年过年前,她网购了一个99元的钱夹,三天后快递发短信说快件放在小区门口杂货店,可到杂货店找了几次也没找到,后来快递员私下赔付她99元。“虽然钱上没损失,可是喜欢的颜色已经没货了。”
而对前埔开公司的钱先生来说,网购茶叶的不愉快经历,至今都让他愤怒不已。他告诉导报记者,之前网购了三斤散装茶叶,可是包装破损,茶叶居然淋了雨,他要快递公司赔,可快递员借口“他们是加盟店”、“茶叶价值没法评估”等最终只赔了他100元了事。
新规
时效和服务都不能再“打折”
关于快递的类似吐槽,五一以后可能会少一点了。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快递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明确规定,快递员不能私自决定取件地点。这也就是说,快递员私自将快件寄放在杂货店、速递易都是不行的,快件要不要送上门,买家说了算。
对此,厦门一家快递公司负责人直言,快递员追求时效,可常常收件人不在家,将快件派送至速递易或附近杂货店,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对于新规规定,他们会要求快递员送件前与收件人联系。
此外,对于包裹丢了谁负责、快件延误造成损失的索赔问题,新规规定,由于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使得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用户均可以向快递企业提出索赔要求。赔偿金额按照保价和未保价的情况分别处理。
针对加盟模式企业在用户索赔问题上可能出现推诿的情况,在消费者维权方面,新规明确,用户可以选择向连锁快递商标所属企业索赔,也可以向实际经营的快递企业索赔,从而为消费者索赔带来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