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詹宏汤小芳)昨日,导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获悉,今年3月,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下降1.8%,涨幅比上月回落3.6个百分点;同比上涨1.4%,涨幅较上月回落2.3个百分点,在全省九地市排名中与龙岩市并列第5位,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位列第32位。 从环比看,3月CPI环比下降1.8%。这主要是因为,受节后需求下降影响,部分食品价格明显下降;其次,节后旅游出行需求减少,交通、旅游、住宿等服务价格环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飞机票价格环比下降36.9%,其他旅游下降22.5%、其他住宿下降20.8%、旅行社收费下降20.1%、宾馆住宿下降12.6%等。 从同比看,3月厦门CPI同比上涨1.4%,主要影响因素是:受去年同期鲜菜价格持续低位影响,本月鲜菜价格同比上涨12.2%。另外,去年以来,厦门为维护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对环保不达标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实行退养,养殖成本和管理费用增加,且部分产品供货不足价格上涨,其中虾蟹类价格上涨19.9%,鸭的价格上涨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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