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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共享汽车事故引担忧 用户或要“掏腰包”赔付

2018-04-12 07:29:06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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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里万达广场地面停车场上的共享汽车。记者 唐光峰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前日晚高峰,一起共享汽车单方事故在环岛南路发生,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司机受伤。市民在租用共享汽车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事故的责任?车辆停运期间产生的损失,用户要不要承担?昨日,记者了解到,有些钱还确实需要用户“掏腰包”。

共享汽车撞上灯杆

当天,女司机小林(化名)驾驶一辆共享汽车,沿着环岛南路(会展中心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亚洲海湾大酒店附近时,突然撞向草坪上的灯杆,因惯性较大、车身甩尾,最后造成车辆受损、小林腰部受伤等后果。

这是一起单方事故,除了保险公司赔付外,小林或要承担一些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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