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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有诚意 台商台青高度评价厦门“60条惠台举措”

2018-04-11 23: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厦门在全国率先推出60条惠台举措,在台胞中引发很大反响。今日上午,厦门市台商协会组织举办台商、台青两场座谈会上,近百位与会台胞纷纷表达对“60条惠台举措”的高度肯定。
 

在座谈会上,台青纷纷点赞“60条惠台举措”

在台商投资方面,第7条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厦门设立企业时可以选择使用美元或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金,在厦门经营活动中可以享有内资企业待遇。台协会长吴家莹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跨越,使台商拥有更多的选择。

“60条惠台举措”中,支持台资企业在厦门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吴家莹说,目前相关台资企业正参与厦门地铁3号线和5号线的投标工作,政策的施行对于未来台资企业的发展都是一大利好。

在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第31条鼓励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厦门设立代表机构。鼓励厦台合作建立法律查明机制,为相关商事活动提供境外法律的查明服务。“不少在大陆求学的台湾法律青年,最后受限于职业规划,只能选择返回台湾”,在厦从事律师工作的台商林翰智告诉记者,目前台湾律师可以参加大陆司法考试,考取律师执业证书,但执业的范围受限,只能受理一些涉台的非诉业务。希望未来可以开放台湾律师事务所接收非涉台业务,留住更多的台湾法律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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