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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展“春季猎狐”行动 3天拘留“老赖”34人

2018-04-09 07:29:39陈佩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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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欠债上亿 “老赖”别墅将被拍卖

 

  厦门市中院执行人员进入别墅开展执行工作。厦门市中院供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厦法宣)一边是高筑的债台,一边是丝毫不受债务影响的奢华生活,这是许多“老赖”的生活现状。在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被执行人叶某松的豪气别墅就迎来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最后限期30天,他们必须从别墅搬离。该别墅也将进入司法评估、拍卖程序。

借款9000万

别墅主人逾期不还

4月6日,清明小长假第二天上午,厦门市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敲开了环岛东路某别墅的门。别墅主人不在,只有保姆、管理人员等在场。这是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别墅,院子景观设计精致,屋内装修豪华。据介绍,别墅室内游泳池、家庭影院、台球室、乒乓球室、健身房、汗蒸房等一应俱全。据称该房仅装修就耗资上千万。

风光豪宅的背后是一笔上亿元的欠款。法院判决已生效多年,但别墅主人叶某松迟迟未偿还。欠款发生于2013年,当时叶某松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将该别墅办理抵押等向洪先生借款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3年5月17日至2014年5月16日。叶某桢及其他两家公司为该笔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年5月16日,借款到期,但叶某松未能按时偿还本金及2014年5月1日之后的利息。经双方协商,他们将借款期限延期至2014年8月16日,还约定了因延期叶某松应向洪先生支付的补偿金数额。同年8月,借款再次到期,叶某松还是以资金紧张为由没有还款。此后,洪先生将叶某松、叶某桢、两家担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金、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等。

法院限期搬离

别墅即将拍卖

2015年8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叶某松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洪先生偿还借款9000万及利息;洪先生有权就拍卖、变卖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叶某桢及其他两家担保公司对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等。

距离判决生效已过去两年多。叶某松无视生效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如今,欠款本金加利息已经上亿。近日,在全市法院开展的“春季猎狐”行动中,叶某松位列被执行老赖名单当中。这就有了开头中院执行人员上门的一幕。执行现场,别墅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执行。最终,市中院执行局要求别墅主人30天内搬离。据介绍,接下来,市中院将启动该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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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假期

拘留34名“老赖”

清明假期前夕,厦门市中院针对执行部署了为期三天的“春季猎狐”行动。4月5日至4月7日,全市法院共出动干警228人次。此次行动共拘留被执行人34人,扣押“宾利”汽车一部,腾退被执行人房产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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