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限期搬离 别墅即将拍卖 2015年8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叶某松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洪先生偿还借款9000万及利息;洪先生有权就拍卖、变卖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叶某桢及其他两家担保公司对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等。 距离判决生效已过去两年多。叶某松无视生效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如今,欠款本金加利息已经上亿。近日,在全市法院开展的“春季猎狐”行动中,叶某松位列被执行老赖名单当中。这就有了开头中院执行人员上门的一幕。执行现场,别墅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执行。最终,市中院执行局要求别墅主人30天内搬离。据介绍,接下来,市中院将启动该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相关链接 3天假期 拘留34名“老赖” 清明假期前夕,厦门市中院针对执行部署了为期三天的“春季猎狐”行动。4月5日至4月7日,全市法院共出动干警228人次。此次行动共拘留被执行人34人,扣押“宾利”汽车一部,腾退被执行人房产3处。 |
相关阅读:
- [ 04-04]同安区推广“老赖彩铃”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 [ 03-25]翔安法院为老赖推出定制彩铃 换手机号也如影随形
- [ 01-15]对付“老赖”,有这个“高手”出招,在厦门工作特安心!
- [ 01-06]“老赖”欠租金强占房屋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 [ 12-16]老赖欠债百万不还还转移财产 检察院促成双方和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