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通讯员熊浩天)汛期(4月15日至10月31日)将至,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2018年各区及重要水利工程防汛与安全责任人已全面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名单刊登在今日的《厦门日报》上,以便全市人民有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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