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吕洋) 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获悉,2018年第一、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4月10日至4月19日面向个人发行。 据了解,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00亿元,其中:三年期200亿元,年利率为4.00 %,五年期200亿元,年利率为4.27%。投资者购买的两期国债从4月10日开始计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发行期结束后,投资者可提前兑取,按实际持有天数计付利息,提前兑取按兑取本金数额的1‰收取手续费。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提醒广大投资者,储蓄国债安全可靠,收益远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免税,认购起点低。其中,首次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开立托管账户,投资者可提前开立,节省购买时间。 有意向的投资者可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营业网点咨询购买。同时,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网上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认购、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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