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昨日,厦门市农业局局长、厦门市委农办主任吕参军做客厦门市政府网,解读厦门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厦门市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分为四个阶段的目标,即:2018年全市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链产值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在公共服务上,厦门将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同时推动一批优质学校到农村地区建设实质性分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办学差距。还将扩增岛外医疗资源,新建综合性公立医院将向岛外倾斜,加强岛外医院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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