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立足乡风文明,焕发农村社会新气象 18.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农村社区书院建设步伐,不断增加农村书院数量,并充分发挥其思想道德宣传教育的功能作用。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弘扬诚信文化,净化社会风气,树立文明乡风。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启动新一轮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到2020年区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80%以上。 19.弘扬闽南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大力弘扬闽南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特区文化等。深化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支持农村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承发展。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 20.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区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实现镇(街)综合文化站、村(居)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100%。落实国家“十三五”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规划,开展海洋科普宣传教育,推动渔区文化阵地建设,到2020年前建设全市渔区海洋科普宣传教育基地8个。大力推行托管型、联办型等模式的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把基层图书室和农家书屋纳入厦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联合体之中,充分利用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资源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供给能力。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文化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镇(街)实体书店和数字影院建设,加强乡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推出具有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民欢迎的优秀文艺作品。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完善区级、镇(街)、村(居)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系,加快建设步道网络,构建“15分钟健身圈”。 六、立足治理有效,创新乡村治理模式 2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镇(街)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以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创新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推进落实目标责任、民主评议和星级考核等制度。健全镇街领导驻村包村、村干部坐班制等工作制度,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健全完善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业挂钩帮扶农村和选派干部驻村蹲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管好用好驻村蹲点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切实发挥他们作用。下大力抓好村“两委”主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的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发展农村经济的业务培训、到经济发达农村考察、市内强带弱及村与村之间学习交流等,提升“三农”工作水平。坚持从优秀村“两委”主干选拔镇(街)领导干部、考录镇(街)机关公务员、招聘镇(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制度,健全完善村干部成长激励机制。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切实加大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2.深入推进“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持续抓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落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因村制宜推进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探索连片发展、资源开发、物业经营、乡村旅游、村企共建、异地帮扶、跨村联带等发展模式,形成“一村一策”“一村一特色”。市直各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要向经济薄弱村、老区山区村倾斜,新增涉农资金要集中整合用于富民强村项目。强化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抓好党建的主业意识,将“党建富民强村”工作纳入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落实镇(街)主体责任。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探索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由村级党组织主要领导担任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推动农村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转产就业、致富带富等方面做表率。 23.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打击贿选、干扰选举行为,切实把好用人选人关,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探索依法完善村民小组长任职条件和选举方式。吸收台胞等境外人士、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协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规范作用。充分发挥镇(街)纪检组织监察职能,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农村村民自治协商形式。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持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村“三社联动”试点,推动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向农村延伸,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24.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镇村调解、市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5.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作用,强化传统道德教化作用,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男女平等、干群融洽。广泛开展“五好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选树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孝老爱亲典型,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26.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在农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村霸”和宗教恶势力,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教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农村社会治安整体水平。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完善区镇(街)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快农村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和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七、立足生活富裕,增强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27.促进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增收。 落实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培训、就业创业等各项扶持政策。对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开展技能型培训、实用性培训、需求性培训及订单式培训,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就业,支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促进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与就近工业园区、企业和公益性岗位实现对接,实现就地就近转产就业。鼓励退养渔民与有资质从事境外水产养殖的对外投资企业签订境外用工合同,搭建海洋“双创”基地、海洋“助保贷”金融平台、休闲渔业博览会平台,推进渔民转产转业的落实。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的推动力度,通过提高参保补助、发放保障性就业或生活补贴、实施困难家庭老人养老补贴等措施,推动农渔民参保。落实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加快推进符合预留发展用地政策的被征地村(居)用地规划落地审批进度,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规划区内被征地村(居)预留发展用地审批,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被征地村(居)预留发展用地审批。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入股发展农村集体股份化项目,支持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参与市、区租赁房试点建设。实施项目带动,各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每年启动实施一批项目,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制定完善用地监管机制,防止出现“小产权房”或“以租代售”等现象,保障村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28.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创新“1+x”模式,开展创业定制培训,提高创业增收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与创业工作,推进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力争到2020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开展渔民学历和职业培训,培养专业渔民。 29.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路网提升,2018-2020年计划投资3亿元,每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0公里以上,完善农村公路安保、绿化路灯等交通配套设施,推广生态景观公路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同安区、翔安区农村自来水进村入户工作,到2020年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以上。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网供电可靠率提高到99.95%。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应用,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网络覆盖步伐,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高速宽带、农村家庭5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 30.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坚持农村教育优先发展,健全农村幼儿园经费补助、园舍建设、师资配备机制,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实施“名校出岛”和“腾龙换凤”战略,推动一批优质学校到农村地区建设实质性分校,通过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开展合作办学、师资交流等形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扩增岛外医疗资源,新建综合性公立医院向岛外倾斜,加强岛外医院建设、岛内医院与岛外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完成全市镇(街)、村(居)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街道(镇)配置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善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卫生所,人口或者自然村较多的,可增设村卫生所。加快农村幸福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到2020年全面建成农村幸福院(含老年活动中心)151个。对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老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按本人意愿合理安排分散供养或集中供养。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逐步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提供均等社区活动和慰问服务。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残疾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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