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铁路边放风筝 将面临罚款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植物,或者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放养牲畜、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规定: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低空飘浮物体,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相关阅读:
- [ 03-29]广深港高铁4月起试运营 泉州坐动车4小时到香港
- [ 03-21]“动车华佗”刘波:保证检修过的每一列动车绝对安全
- [ 03-21]七种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 包括在动车上吸烟等
- [ 03-21]“动车吸烟限乘180天”重在抓好执行
- [ 03-20]5月1日起执行 动车上吸烟180天内限制乘火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