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在丹厦房产交易,都被其旗下一公司“催债” 买房的都是两个投资客,操作手法都很相似 东南网3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朱黄陈巧思)他们是学校教师、企业主、财务人员、机械师。 但在去年底,他们委托丹厦房产中介卖房后,不仅迟迟未拿到全款,还纷纷背上了巨额债务。“我们正是出于对大中介公司的信任,一切都听他们安排,谁料到反而跳进了一个大坑!”4位卖房者满腹心酸。 卖家只收到买家3万,反欠80万 韩先生在同安禹洲大学城有一套毛坯房,面积122.98平方米。 去年9月初,为了置换,韩先生决定把禹洲大学城的房子先挂中介出售,便委托给了丹厦房产禹洲大学城店。“第一次卖房,我想规避风险,所以选择丹厦。”韩先生说。 11月7日,丹厦业务员林余炎和张佛杰带着两名投资客林某、邱某,与韩先生夫妇商谈交易。当晚,双方约定以282万元的价格成交。当时林某说,他们手头有很多套房子,已不符合购房资格,房子要过户给朋友陈某福。 双方签订了合同,投资客向韩先生支付了3万元定金,并约定过户当天要付第一笔80万元购房款。 不过,两名投资客说他们最近资金周转不灵,需要垫付80万很困难。丹厦房产业务员建议,80万购房款可以由丹厦房产旗下子公司——“一房金融”先垫付,丹厦会配合。两名投资客信誓旦旦地说,很快会有一笔100万的资金回笼,会及时付给“一房金融”。 11月8日,丹厦业务员张佛杰开车把韩先生夫妇送到“一房金融”的对接点。起初,“一房金融”的工作人员拿出一堆声明让韩先生夫妇签。“就是独家委托、未出租声明等一些无关痛痒的文件。”韩先生回忆,当时“一房金融”的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办的手续很多,时间很赶还要排队,“他们拿出一叠空白的合同,让我们在上面签字按手印,根本来不及细看内容,我们就照办了。当时我们还觉得丹厦很节约时间,充分为客户着想。” 韩先生夫妇在市政服务中心办理了公证委托,其中一份是委托给“一房金融”的于某,“也就是说,他们(丹厦和‘一房金融’)拥有处置房子的权利,11月9日我就收到了于某用个人账户转来的8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