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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法院推行刑辩全覆盖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2018-03-22 15:54:4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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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法院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各方共同探讨如何推动刑辩全覆盖工作落实到位。

厦门日报讯(文/本报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思法宣 图/本报记者 林铭鸿)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高院、省司法厅亦于近日出台意见,明确在厦门、泉州、南平开展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记者了解到,我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日正式推动刑辩全覆盖相关工作。

刑辩全覆盖的具体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将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带来哪些变动和影响?昨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召开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座谈会,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展开探讨。

什么是刑辩全覆盖?

法院在审判阶段必须询问

被告人是否需要法律援助

《办法》所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内容: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应当通知辩护情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除此之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也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具体来说,原本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必须通知辩护的只有以下几类被告人,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应当通知辩护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而刑辩全覆盖制度推行后,法院要将通知辩护的范围扩大到法院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应当在送达时安排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值班的初级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也就是说,上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必须要询问被告人是否需要辩护律师,因此,有力保障了更多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厦门市思明区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为推行刑辩全覆盖工作打好基础。

为什么推动刑辩全覆盖?

对公民辩护权的尊重和保障

为什么要通过推行刑辩全覆盖工作扩大法院通知辩护的范围?昨日座谈会上,这个问题引发了不少讨论。

被告人辩护权是明确写在我国宪法中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换句话说,任何人在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前都应当被认为是无罪的。

尽管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始终较低,这是由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共同造成的。一方面,社会舆论对刑事辩护仍存在偏见,部分民众始终有刑事辩护就是帮坏人说好话、刑事辩护没有实质作用等错误观念;另一方面,由于辩护的普及程度不高,不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没有申请律师辩护的意识,不知道如何行使诉讼权利。

业内普遍认为,刑辩全覆盖制度的推行将有效改善这一现状。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李兰英教授在座谈会上谈到,思明法院此举对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只有刑辩制度落实了,才能够避免人民群众受到司法公权力滥用的伤害,才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仅对被告人的权益保障有重要意义,李兰英教授指出,刑辩全覆盖的推行是对公民辩护权的尊重与保障。辩护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任何公民都有可能因为涉嫌犯罪而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时,辩护权就成为其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刑辩全覆盖怎么做?

建立法援律师专业队伍

当前,我国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其核心内容是推动庭审实质化,让法庭调查工作落到实处。俗话说,理越辩越明,刑辩全覆盖的推动,不仅能以法律手段确保被告人的权利受到更好的保护,也能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从而推动庭审进程。

为了更好地推动刑辩全覆盖工作落到实处,思明法院与思明区司法局在律师志愿者援助规则中专门对律师队伍进行了分类。执业三年至五年并办理过刑事案件5件以上的律师志愿者,指派办理一般类刑事案件;执业五年至十年并办理过刑事案件10件以上的律师志愿者,指派办理较复杂刑事案件;执业十年以上并办理过刑事案件20件以上的律师志愿者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指派办理在本辖区影响较大复杂刑事案件。

思明法院院长傅远平提出,此举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援助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将使更多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对此,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思远表示赞同。他认为,刑辩全覆盖工作的推动一定要重视细节。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要慎重、仔细地选派不同专业的律师,让被告人的权利切实得到保障。

市律协副会长罗曙光则建议,要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培训,真正提升法援律师的职业水平。

征集令

鼓励律师加入

刑辩志愿者队伍

座谈会上,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思远介绍了律师的遴选办法、申请办法,同时发布招募令,征集更多律师参与到刑辩律师志愿者队伍中。

征集令明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志愿者应满足以下条件:律师执业满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承办过刑事案件5件以上(含5件);最近一年律师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

为进一步鼓励律师参与到刑辩全覆盖工作中,除了加强经费等各项保障工作外,思明法院还将与思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律师刑事辩护业务评价激励机制,定期评选法律援助精品案例,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律师作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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