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 (记者高金环)昨日,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厦门市已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海沧区率先在辖区内中小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生食物中毒后所需的治疗费用,将予以补偿。翔安区新圩镇东寮社区23家豆干小作坊也已投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险公司将提前介入,优先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试点包括生产企业和食堂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厦门从2017年开始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去年联合印发的《厦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范围包括: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大型商场、批发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 此外,厦门鼓励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参加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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