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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通报3起因侵犯民警执法权益被判刑案件

2018-03-21 14:06:25刘玮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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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1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近年来,厦门警方大力加强维护民警执法尊严工作,对一线民警、辅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当事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甚至肆意辱骂、殴打民警、辅警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按照“发生一起、依法严肃处置一起”的原则开展打击查处,对已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检察院起诉。

据统计,2017年以来,厦门公安机关侦办的妨害公务案件中,目前已移送检察院起诉和被法院判决的案件占76.5%,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已判决案件中,不法行为人被分别处以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的不等刑罚。

厦门警方对办理的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进行梳理分析,妨碍民警执法的情况常见有四种:一是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在接受调查时神志不清、行为失控;二是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纠纷,现场情绪激动、行为过激而拒绝配合;三是路面交通整治过程中不配合执法;四是酒后驾车为躲避检查强行闯关。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这4类情况占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总数的89.35%。

同时,警方还发现,不少当事人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存在错误认识,片面认为辱骂、推搡民警,脚踹警车及毁坏民警执法装备等行为情节并不严重,尚未意识到这些行为已触碰法律并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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