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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瞬间酿悲剧 厦门交警解读今年道路交通典型伤亡案例

2018-03-21 08:38:59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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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驾车未谨慎避让 小区内撞幼童

案情回顾:2月6日12时许,蔡某梅驾驶小轿车沿槟榔西里小区道路行驶,至槟榔西里146-53号前三岔路口左转弯时,不慎碾压了正在小区道路上步行的1岁幼童黄某,黄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殒命。

事故原因:蔡某梅驾车在居民区内行驶,未注意避让行人而造成事故,对本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

交警解读:相对于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参与者都属于弱势一方,我国相关法律都对其制定了特殊的法律条款予以保护。对于居民区道路,行人享有较高的通行权,机动车应注意避让,不与行人争道抢行。

特别提醒:居民区内道路一般都规定了通行时速,普遍为20km/h,驾驶人应控制车速、减速慢行,提前避让行人。

行人在小区道路上通行也不可随意而为,对周边交通情况应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危险,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避免自身遭遇伤害。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切勿独自外出,家长应做好监护工作,否则也可能要承当相应的责任。

案例5

边看手机边开车 连撞两名养护工

案情回顾:2月8日8时许,叶某驾驶小轿车沿翔安大道主车道行驶,期间撞上了两名正在主车道上进行路面清扫的养护工人,两名工人不幸当场殒命。

事故原因:经查,叶某在驾车行经事发路段时观看了手机,未及时避开养护工人而引发事故。

交警解读:开车使用手机引发交通事故的悲剧不在少数,但仍有不少驾驶人为图一时方便,在驾车的同时,接听电话、微信语音视频、查看短信消息,甚至通过手机观看电影、电视剧。

这些行为都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导致驾驶人不能正确控制车速、方向,无法及时发现道路突发情况,以采取有效的避让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相关实验显示,当车速在60km/h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驾了50米。据统计,开车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3倍;开车打电话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8倍。可以说,驾车时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比酒后驾车还危险。

特别提醒:驾车禁止使用手机,包括电话、微信、语音、视频等。万不得已必须使用手机时,驾驶人应在不妨碍交通、造成安全隐患的地带停车,处理完事务后再重新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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