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调查创新思路 几年的家事审判实践,让刘亚帆对婚姻不易、生活不易有了更深层面的感悟。 “家事审判有自身的特殊性,比如家事调查的重要性、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倒置、加大法院调查取证的力度等。”刘亚帆表示,这些特殊性,对家事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一个案件,女方起诉离婚,主张家庭暴力已持续将近二十年,男方否认且不同意离婚,反说女方有第三者,长期不尽夫妻义务。可是,女方未提交证据。 刘亚帆没有简单的以首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即予驳回。而是委托本院的家事调查员向男方所在的村委会、邻居等社会关系进行深入调查,同时录取了两个成年的女儿的证人证言,结合各方面调查结果,对女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判决双方离婚。 女方表示,终于结束担惊受怕的生活,快五十岁时开始自己的新生。 此外,在审判中,刘亚帆还从细微处着手,处处用心改善婚姻家庭关系。持续引入婚姻心理辅导机制,有效化解多起婚姻家庭纠纷。审前发放劝和歌、致夫妻书、致父母书,庭前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从感情基础、婚后生活、子女抚养等各方面了解当事人情况及诉讼预期,庭后组织家庭式调解等。 这些用心小做法,方便纠纷调处时理清家庭矛盾脉络,迅速找到调解突破口,消解家庭矛盾。 真心温情融洽法庭内外 近年来,刘亚帆与家事法庭的同事们积极建立完善与妇联及社区联动机制,连续数年与妇联、司法局等单位对辖区的未成年缓刑犯进行考察、回访和帮教。 每逢假期,刘亚帆的工作就要加倍——中小学生的法制夏令营、冬令营,正是培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好时机。此外,她和同事们还多次到辖区内学校和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讲座,为老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引导他们学习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享受幸福的晚年。 在家事法庭工作以来,刘亚帆承担了庭内主要文件及制度规范的起草工作,起草了海沧法院家事庭家事审判工作制度、流程规范等,参与创设了家事调查员机制、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监管帮教机制、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工作中注意与与妇联等基层组织的联动互助,积极推广与妇联组织的诉调对接机制,这些创新举措在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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