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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秤”一测就露馅 厦门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执法行动

2018-03-16 09:11  刘启国黄朴醇张华伟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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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

不定期联合开展突击检查

据了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责令相关商户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电子秤,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涉嫌作弊的电子秤将予以没收,在质监部门出具计量检定报告后,依法予以处理。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质监部门已对29家涉嫌使用不合格电子秤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使用“作弊秤”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良营商手法,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也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并不定期联合质监部门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电子秤计量作弊、短斤缺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计量违法行为,通过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震慑心存侥幸的不良商家。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

1购买海鲜、活禽,先到市场公平秤复秤后宰杀。

2称重前注意电子秤重量显示是否清零。

3可以用随身携带的已知重量的钥匙串、手机等物品对电子秤进行核验。

4发现短斤少两,可以保留消费凭证并及时向市场开办单位投诉,也可向市场监管、质监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12315,质监部门12365。

【相关】

九部门纳入执法平台

2017年,厦门市拓展了综合执法领域。目前共有市场监管、质监、发改委价监、市市政园林局等9个部门有关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被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平台进驻的市、区两级监管执法部门从2016年的72个增加到147个。

2017年,厦门市通过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50余次,立案查处58件,简易处罚13件。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42件,简易行政处罚3件;质监部门立案查处13件;发改委价监部门简易行政处罚3件;海洋渔业部门立案查处1件,简易行政处罚7件;卫生计生部门立案查处2件。个案突破、整体推进、全面联查、有效震慑、树立权威的综合执法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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