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挺为难 属于民事纠纷公权力不宜介入 车子长期停放公共停车场不开走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瑞景社区居委会的摸排,瑞景商业广场停车场内也有10辆“僵尸车”。在瑞景商业广场靠近洪文五里位置的地面停车场,记者看到,有数辆车车身满是灰尘,甚至连挡风玻璃上,都沾上不少枯黄的杂草,目测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开动。 “因为我们这条道路上的地面停车位,都是免费停放的,因此有些人长期将车辆丢弃在这里。”瑞景商业广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停车场内,还有些“僵尸车”的诞生,是因为车主锒铛入狱造成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车主没有家人在厦,朋友也不愿代为保管,车就只能停在这了。” 对于这些“僵尸车”,停车场的管理方表示,处理起来存在一些尴尬。明发和瑞景两个商业广场的工作人员都称,由于己方没有执法权,无法拖走停车场内的车,因此,面对“僵尸车”,他们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将其拖走。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市城管执法局。目前,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工作人员表示,停车场内的“僵尸车”,由于车主与停车场双方有契约关系存在,因此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执法部门可直接拖移的范围,应由经营者通过诉讼渠道向车主进行停车费追偿。 有人这么做 采取定期巡查及时联系车主 在SM购物广场附近,仙岳路高架桥下停车场的一个保安亭内,一名执勤保安告诉记者,这里也曾有过“僵尸车”。后来,他们采取了定期巡查并联系车主的方式,减少了“僵尸车”数量。 仙岳路高架桥下停车场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人员每三天巡查一次,若有车辆停放三天未离去,就会与车主联系。停车场工作人员说:“临时停放的车辆中,去年停放时间最长的一辆车,停了半个月,由于车主出差不在厦门,因此联系不上,车主回厦后才将车开走,支付了300元停车费。”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通过这种方式,“僵尸车”的数量已经大为减少。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则建议说:“个人认为,较为合适的做法,可以考虑先联合街道办发出通知,先行给予一段确定的时间让业主自行处理并贴出公告,公告期到后,如果仍旧有‘僵尸车’存在,可以考虑将其拖出停车场。” 律师说法 “僵尸车”违反合同约定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认为,车主开车进入停车场,应该视为与停车场签订了一种有偿的保管合同。车主长期将僵尸车置放于停放车场内,又不支付任何停车费用,违反了其与停车场之间的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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