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记者程午鹏通讯员思公政)男子喝醉酒乘的士回家,两部手机不翼而飞,怀疑被的士司机盗走,却没有证据。昨日,思明警方通报这起案件,的士司机和销赃手机店店主均被刑拘。
醉酒打的回家
手机不翼而飞
1月21日凌晨3点多,何先生与朋友在殿前一家KTV喝完酒,乘坐的士回莲前东路的住处。何先生上车时手里抓着两部手机,一部是九千多元买的苹果X,另一部是两千多元的华为,他一上车就睡了过去。
的士行驶途中,何先生醒了过来,手上的华为手机不见了,他用苹果X拨通了华为,但无人接听,随即关机。
何先生在住处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苹果X手机也不见了,他怀疑两部手机都在的士车上,于是通过朋友找到这辆的士,以及车辆所属的公司,打电话问了的士司机,对方说没捡到这两部手机。
“很可能就是的士司机偷走的。”何先生心生怀疑,但又拿不出有力证据,他为此报了警。
顶替儿子开的士
见财起意偷走手机
莲前派出所接到报警介入调查,当晚的士司机名叫夏某华,当晚替儿子“顶班”并无的士营运资格。民警联系夏某华的儿子,对方说夏某华已回老家。不过,民警掌握到夏某华在厦门,还搬了家。3月9日,在思明刑侦大队的支持下,莲前派出所民警在前埔社抓获夏某华。
根据夏某华的供述,途中,何先生的华为手机滑落到驾驶座左侧,他捡到后关机。下车后,何先生的苹果X手机落在座位上,他又收入囊中。
夏某华说,华为手机带回老家给孩子玩,苹果X手机则以4800元的价格卖给前埔一家手机配件店的老板朱某源。民警找到朱某源时,手机已被卖掉。
目前,夏某华因涉嫌盗窃被刑拘,朱某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被刑拘,警方正对案件调查中。
【提醒】
贪小便宜收购赃物
将受到法律惩处
民警提醒大家,收购赃物不仅是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对违法犯罪的变相帮助,请不要因贪图小便宜收购赃物,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