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薄洁通讯员杨凯丽)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思明区委《中共思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8年3月13日开始启动十一届思明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对团区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思明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思明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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