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开展集体协商。(王星乐摄)
厦门日报讯 (文/图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李剑婷杨建华)昨日,全市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联合制定下发了“要约行动月”通知,明确今年的目标任务――全市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这标志着2018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正式启动。
会议指出, “请尚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和集体合同、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尽快响应企业工会的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进行集体协商。”
今年是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运行第15个年头,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8505份,覆盖企业34792家,覆盖职工130万人,签订率达87%。
据悉,行业集体协商将成为今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有利于推动破解中小企业集体协商建制难题。会上明确要求各级三方部门,要以行业协商为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向行业协会发出集体协商要约,启动集体协商程序。在协商主体方面,要以加快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建设等举措健全行业协商主体,为集体协商工作夯实组织基础。在协商过程中把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行业内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协商的核心内容。在劳动密集型行业、知识密集型产业等推进行业集体协商。
三方推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介绍,去年10月,《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颁布实施,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基础保障。市、区三方将共同加强法律监督和执行,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机制。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履行兑现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工资集体合同的履约率。
建立职工民主参与机制。职工方协商代表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或工会选派,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协商议题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协商后的专项集体工资合同草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协议履行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建立各方联动督导机制。注重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通过联合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和其他形式,形成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大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是综合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推动,需要政府、企业、职工共同努力,形成共识,协同参与。
分类指导 突出行业企业特色
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行业属性,会上还明确了不同的协商重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突出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重点协商,侧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实行岗位工资和计时、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合理确定岗位工资、计时工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价,防止企业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降低职工工资等侵权现象的发生。
小型、分散的非公有制企业和行业特点明显的地区,重点实施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侧重解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拖欠等问题。
另外,已建立企业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的,可由区域、行业工会直接与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协商;若未建立,可采取由区域、行业工会与授权或推举的企业代表协商;企业数量较小的区域,由区域性工会组织与区域内企业逐一进行协商;同行业企业较多的地方,着重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今年,市总工会还将继续探索和推广在清洗保洁、家政服务、软件等行业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和在镇(街)、园区、楼宇推行区域集体协商。
【声音】
厦门市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工会主席马琼瑛:
找准突破口推动行业集体协商
小弱散差是旅行社行业的现状,全市旅行社众多,但大部分未建立工会。开展集体协商需要找准工作突破口,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采取因企制宜,先易后难,依法推进和以情推动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以导游基层工会与旅游协会为协商主体,推动签订旅行社行业导游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再逐步扩大推广。
面对劳资双方力量不均衡,职工方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的实际情况,需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作用,以旅行社为重点,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政策法规的宣贯,积极形成劳资双方建立正确劳动关系的共识,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
海沧区东孚街道工会主席张江涛:
以面带点园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过签订集体合同,海沧台资中小企业创业园的职工对自己收入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健全了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通过统一工价标准,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职工收入,职工工资每年提高约10%,员工流动性降低了,真正让企业和职工都得到了实惠。
集体协商工作的不断推进,使企业增强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同时推进企业信用机制的建立,拖欠工资的现象有所减少,奠定了园区劳资关系稳定的基础。
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工会作用进一步发挥,切实体现“娘家人”作用,帮助解决了劳资协商“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使工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厦门吉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小平:
消除隔阂劳资双方共商共赢
和很多企业一样,公司行政方刚开始对集体协商工作存在误区:集体协商是削弱公司决策权;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工资多少和职工没有关系。很多职工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再和公司集体协商谈工资,简直是“天方夜谈”。
针对以上误区,公司工会主动与公司行政方反复沟通。经过半年的酝酿准备,2012年第一次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而后,集体协商就成为公司的一项常态化机制。近年来,通过集体协商,就有20多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项目写入了集体合同。
协商机制给双方带来了理性宽容的思维:近年来,因行业精装房、电商及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公司租金收入受影响。职工代表们在确定2017-2018年工资增幅时,表现了高度的谅解,主动将工资增长率降到5.1%,职工把公司当成了家,流动率下降到1.8%,五年以上工龄的职工占公司总职工数的6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