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6日(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通讯员 郭妮妮)根据重点产业企业产值下发配额,由企业自主认定兑现人才补贴……近日,升级版的《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在厦门首创“配额制”,提升企业用才、留才的主导权。 新出台的《办法》申报主体由人才变成了企业,针对重点产业中不同行业类别,细分申请“门槛”,如符合产值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上年度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信息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文化演艺传媒企业,均可申报。 《办法》对企业人才的“配额”进行细化,根据产业类型、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的额度不同,可申请享受补贴政策的人才数量也不同。比如上年度产值5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可申报人才数量最多可达15名。 《办法》在2015年旧版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人才”的定义,包括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岗位人才。人才申报条件中,除了对职务和学历有要求以外,还明确了以人才的薪酬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比如申请认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个人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必须为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4.5倍以上。 根据《办法》,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租房、购房、生活补贴,标准较旧版政策进一步提升。比如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5万元增加至30万元,生活补贴由2000元/月增加至2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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