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人事任免。(陈芹摄)
市人大代表视察海沧蓝色海湾示范区。 提升立法质量 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做出亮点、形成特色、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努力在全国打造厦门立法样本,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审议9部法规草案,制定信用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此外,将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等6部法规列为立法备选项目,会展业促进条例等11部法规列为立法调研项目。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更好地发挥政府、专家、社会各界的作用,不断提升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按照立法权限,规范立法权行使,提升依法立法的水平。 改进监督方式 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推动和支持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在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做强做大产业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增创新优势,推动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以督促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园林绿化条例的落实为重点,提升厦门人居环境,推动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再上新水平。以督促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为契机,推动跨岛发展和岛内外一体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以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目标,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取得新成效。以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为动力,进一步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点、范围和程序,推动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取得新突破。 今年要加强计划、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或审议14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5次执法检查,开展3次专题询问,开展1次满意度测评。还要组织开展34次代表视察,包括视察两岸青创基地建设、民生社会事业建设发展、养老工作、反家庭暴力、民间信仰点管理等情况。 继续联合漳州、龙岩两市人大常委会,共同推动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加强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备案审查能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推动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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