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厦门将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 鼓励学校配备食堂

2018-02-28 07:19:37蔡樱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建议:

出台中小学生校外

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对于如何推动这一议案办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出几点办理建议。

首先是要规范校外托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安全负总责,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主管部门,明确教育、卫生、市场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职责,建立安全监管、质量考核、举报受理制度,强化日常有效监管。出台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托管机构的设立标准、审批程序、安全管理等,依法监督管理,取缔无证托管机构。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充分挖掘校内资源,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出台课后服务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课后服务统筹规划。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扶持中小学校办好课后服务。

此外,优化学校建设功能布局,积极配备食堂。将食堂作为新建中小学校必须配套的建设标准,严格按照规定配比进行规划与建设;同时,对老城区已建成学校,鼓励有条件学校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兴建食堂,对确无条件开办食堂的,可采用集中配餐方式,保障好中小学生在校午餐午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