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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 新增手机APP处理渠道

2018-02-27 16:55:41赖贵旺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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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交警微信平台

厦门晚报讯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该消息于2月24日发布后被许多人误读,出现了“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有新规”的相关传闻。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此正式回应,同时对群众关心的8个问题进行答疑。

【完善服务】

驾驶人既可到窗口处理

也可以通过APP处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上述消息于24日发布后,出现了“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有新规”的传闻。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地方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通过“交管12123”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系新增渠道,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处理。昨日,记者体验“交管12123”发现,相比于一些城市用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时跳出来“功能未开通或者正调试”的提示,厦门驾驶员则可正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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