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购物卡时应选择“已备案”企业较稳妥。 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厦商轩)春节将至,各种超市购物卡、百货购物卡等具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性质的购物卡迎来销售高峰期。小小购物卡,事关大民生,购物卡管理与消费者钱包息息相关。厦门市商务局心系民生,第一时间发布2017年厦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情况、监管政策及消费提醒。 买预付卡 应选择已备案发卡企业 消费者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防止可能出现的信用问题?市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购物卡流通通过部门监管、银行监督、企业备案的形式,管理规制体系完备,消费者要购买购物卡选择“已备案”企业较稳妥。 市商务局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底,厦门有12家备案预付卡发卡企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其中集团发卡企业2家,品牌发卡企业1家,规模发卡企业8家,其他发卡企业1家。此外,还有许多门店在我市、总部在外地的大型售卡企业也已在企业总部所在地取得备案,如天虹、大润发、永辉、东百、天福、中闽百汇、麦德龙、星巴克等。 除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还有多用途预付卡,如厦门市民所熟知的夏商卡。发行这类多用途预付费卡则必须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预付费卡类),市民也需注意。 卖预付卡 需向商务部门备案 记者了解到,2017年,单12家在厦门备案的发卡企业涉及的发卡金额就达45708.95万元,预收资金余额15873.05万元。截至2017年底,备案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939万元,保险金额38162万元。存管资金及保险金额无疑就是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保证金”。 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需备案。市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企业为商务主管部门监管对象,发卡需向商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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