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陈军彭菲通讯员蔡伟宏)一人踩点,寻找较窄的双向两车道道路作为作案地点;一人开车,低速行驶,诱使后方车辆占用对向车道超车;还有一人骑共享单车,趁机贴靠上去,以摔坏手机为由索赔。一个多月里,这三人如此配合,在厦门市作案6起,一共骗取了2万多元。 近日,犯罪嫌疑人罗某就、罗某波、袁某兰因涉嫌诈骗罪被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借道超车“撞”上人,人没受伤手机坏了 去年9月,罗某就三人特意从外省开车来到厦门,准备在街头实施“碰瓷”,之后他们实施了两起“碰瓷”,都得手了。 去年10月16日下午,他们来到思明区民族路附近,经过踩点,他们准备在这里实施第三起“碰瓷”。傍晚5点左右,路上的车辆不多,市民阿轩(化名)开车途经民族路,他前方的车辆车速特别慢,而且只有一条车道,要超车只能借用对向车道。见对向车道没有车,阿轩扭转方向盘开始超车。就在这时,“哐当”一声,他和迎面而来的一辆共享单车撞在一起,骑车男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阿轩立即下车查看骑车男子的情况。听男子说自己没有受伤,阿轩松了一口气。不料,男子随即掏出手机,屏幕已经粉碎了。拿到手机店里一问,老板说这样的屏幕维修很困难。最后双方经协商,由阿轩支付3200元作为赔偿。 赔了钱不给坏手机这个道具对方还要用 当时,阿轩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遇上的是“碰瓷”骗局。每次作案前,袁某兰都会事先导航查看好路况,罗某就则故意低速行驶阻挡车道,诱使他人占用对向车道超车;骑单车的是罗某波,他与汽车并没有发生实际接触,而是自己故意贴靠上去。那部损坏的手机并不是当场损坏的,而是事先备好的道具,在多起“碰瓷”事件中频繁“登场”。 回家后阿轩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因为当他提出要留下那部手机,对方不肯给,并留下了他堂哥的号码。阿轩联系此人,对方一直处于通话中。阿轩决定报警。不久,这个“碰瓷三人组”被警方抓获。经审查,罗某就三人自去年9月至10月间,先后采取类似的方法作案6起,骗取钱财23199元。 检察官认为,罗某就、罗某波、袁某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诈骗罪。同时,由于三人在本地无固定住所和工作,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因此依法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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