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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献血 可在厦门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

2018-02-10 09:56:47蔡樱柳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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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 通讯员王宇征)近日,厦门市中心血站将对本市符合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和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条件的无偿献血者进行统计申报,此次申报无偿献血量累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为方便曾在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顺利申报,市中心血站将受理并进行登记核查,请符合条件有意在厦门申报的献血者带上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和所有献血证,尽快前往市中心血站登记申报。

登记地点:厦门市中心血站宣传招募部(思明区湖滨南路121号)

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2219260、2213797(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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