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陪同芬兰司法部长一行人参观考察厦门市集美区社区矫正中心。许伟伟 摄 福建省的社区矫正工作从2006年11月开始试点,2010年9月全面试行,2012年3月覆盖到全省。经过11年来的迅猛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社会效果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5.12万人,解除矫正12.89万人,在矫2.42万人,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18%的较低水平。二是刑罚执行依法规范。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统一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全面推行“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批示肯定。三是监督管理更加严密。落实矫正小组,实施“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措施,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全方位工作视线。推广科技监管,在原有手机定位、声纹识别、人脸识别“三位一体”电子围墙的基础上,探索佩戴电子腕带。四是教育矫正科学有效。先后建立1104个矫正宣告室、247个集中教育培训室、1302个社区服务基地,坚持教育矫正个性化,因人制宜、因案制宜拟定矫正方案,对学生身份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周末矫正”试点。五是帮困扶助全面落实。积极会同人社、教育、民政等部门,拓宽就业就学渠道,创新帮困扶助手段,帮助143人落实低保、5908人落实责任田,指导就业就学5616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5823人,开展看望走访1156人。六是组织队伍得到加强。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社区矫正机构,在全国率先建成84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由公务员担任,目前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240人、司法所2495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了2288名社会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了16467名社会志愿者,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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