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做法】 先行先试规划引领 把握生态环保方向标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是根本、规划引领是关键。2014年,厦门市成为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城市。2017年,厦门市继续完善部门协调运行机制,在优化生态空间规划编制上下功夫,不仅出台了《厦门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规则》,还将《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等悉数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实现从生态空间的整合到建设项目前期决策的无缝对接,使环境监管真正从末端管理走到了前端决策。 与此同时,厦门市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探索,创新出台《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环保负面清单)》、《厦门市餐饮业禁设区域清单》,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通过环保准入控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生态空间的优化,为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腾出总量空间。 10万吨级巨轮靠泊海天码头,在港16个小时、用电2万度,却能实现“零油耗、零排放、零噪音”,这是高压船舶岸电系统的功劳,也是厦门建设“绿色港口”,解决港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经典案例。2017年,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港区建设如火如荼,持续在岛内外各个角落开花结果;我市单位GDP耗水、耗能、耗地进一步下降,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循环经济建设发展可谓是势不可挡……厦门,这座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在绿色发展的康庄大道上一路高歌猛进。 压实责任强化担当 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 生态环保目标落实得好不好,领导干部是关键,要树立新发展理念、转变政绩观,就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担当。 2017年初,市委书记、市长就与各区委书记、区长,各区与镇街党政领导层层签订生态文明建设与环保目标责任书,将年度目标任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也随即出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44个部门的129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2017年9月,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全市6个区党委政府、40个市直委办局、10个省部属驻厦单位和5家市属国有企业悉数纳入考核体系。考核工作覆盖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行业、全领域,考核指标不仅与年度任务同步推进,还具备了可量化、可操作、有差异等特性。在考核过程中,市生态办、环委办更是组建了由行业专家和民评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综合评议,评价考核客观公平公正,考核机制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目标落实上充分发挥了“指挥棒”的作用。 2017年,厦门市还在全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其中,湖里区、思明区已率先完成试点审计工作。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的评价体系已基本成形,生态环保责任成为硬约束,切实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评价导向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夯实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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