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向记者出示收到的《民事起诉状》。记者 陈雅玲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雅玲) “怎么会被起诉呢?是不是遇到骗子了?”收到法院传票和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后,在同安经营副食品商店的老郑懵了。而和他一样感到郁闷、无解的还有黄先生、甘先生等七名同行朋友。 昨日下午,老郑拨打海西晨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希望能解开疑惑。 经记者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老郑确实是被告了。起诉他的是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理由是老郑出售的“中华牌”铅笔不是原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系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产品。原告还要求被告郑先生支付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经济赔偿金、为制止本次侵权行为支出的公证费等费用,合计3.1万元。 [缘起] 多名商家收传票疑遇骗子 老郑是泉州永春人,在同安凤岗社区岗头里经营一家标牌为“兄弟超市”的副食品商店。这家店是他在2014年盘下来的,除了生活用品、食品外,还销售标有“中华牌”商标的铅笔等部分文具。 老郑说,1月17日下午3点多,两名穿着便服的男女走进店内,将一叠材料递给他,里面包括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印有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的《民事起诉状》等书面材料。 “对方说我侵犯‘中华牌’商标专用权,我完全懵了。”老郑说,店里卖的“中华牌”铅笔都是从同安城南一家店批发来的,从没想过会被告上法院。传票上还写明,2月5日将开庭。 原本并不以为然的老郑后来还得知,最近,甘先生、黄先生、吴先生等不少同行伙伴都陆续收到了法院传票和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书面材料,大家开始议论此事,“到底我们是真的被起诉还是遇到骗子了?” 黄先生的便利店和老郑的相距不远,就在凤岗社区古山里处。他的店里也同样卖标有“中华牌”商标的铅笔、标有“浪莎”商标的丝袜。黄先生向记者出示收到的材料。材料显示,除了老凤祥起诉外,他还被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起诉了。 “事情尚未弄清楚,‘中华牌’铅笔、‘浪莎’袜都先下架收起来了。”老郑和黄先生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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