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健身房收取转卡费成“行规” 消费者:有点像霸王条款

2018-01-19 16:29:58陈万泉 李巧莉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消费者认为这钱收得没道理,有点像是霸王条款

  图文无关。李巧莉摄

厦门晚报讯 (记者 陈万泉李巧莉)市民沈女士一直没约到自己心仪的瑜伽课,想退卡,健身房不让退,说只能将卡转给别人,不过转让的话健身房要收20%的转卡费(376元)。“卡不让退,转让还要收这么多的转卡费,太不可思议了吧?”近日,沈女士向厦门晚报市民热线讲诉了自己遇到的烦恼。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下,沈女士和健身房达成协议:作退卡处理,健身房退还1128元。

据了解,收取转卡费是大多数健身房的“行规”,不少消费者都遇到了同样的困扰。这笔收费合不合理呢?请您致电厦门晚报市民热线发表看法。

反映

约不到课还不让退卡,转让还要收20%

去年11月中旬,沈女士在形馆健身房观音山店办了一张一年的健身卡,价值1880元。“当时他们说可以报名瑜伽课,每天都有开课,可是我约了好多次都没能约到。”沈女士说,她是冲着瑜伽课办的卡,可是每次约时,工作人员都说约满了。后来她多次在开课前两小时预约,但预约电话一直占线,等打通时又被告知已经约满了。

由于一直没约到瑜伽课,沈女士想退卡。健身房工作人员却说,没有特殊原因不能退卡,只能按照合同将卡转手他人,而转卡健身房要收20%转卡费。“本身转让价格就比较低了,如果再要多付376元转卡费,那就太亏了。如果要让接手的人来付这笔转卡费,对方愿意吗?对方倒不如自己办张新卡。”沈女士说,遇到这种情况,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张健身卡了。

“这张卡的所有费用我都付清了,转给其他人使用,对健身房来说并没有任何损失,就是重新登记一下而已,为什么要收这么多的转卡费呢?”沈女士对此大惑不解,她认为这有点像霸王条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