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设信息平台? 让不动产登记制度“四个统一”在厦门市全部实现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确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是本届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国家部署,从2015年起至2017年底,厦门市用三年时间分三步走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信息平台”四个统一。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是厦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一项重大事项,实现‘统一登记簿册’和‘统一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四个统一全部实现。”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信息平台共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分别建设不动产登记子系统、不动产调查子系统、不动产档案管理子系统。第二期着重建设不动产信息共享与监管子系统,令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能够实现协同共享功能,不动产登记业务也能进行实时监管、统计与分析管理。 如今,一个崭新的平台出现在眼前――全市土地、房屋、林权、海域的不动产登记被纳入同一个系统平台,上接国家平台,横联市级部门,纵贯基层国土房屋所,覆盖农村和城市,涵盖存量和增量,将不动产登记有关的调查、登记和档案查询服务都集成在一个平台,不仅系统功能更统一了,数据也能够集中管理和维护,业务流程实现统一规范。 信息平台基础如何建设? 开展厦门市城镇地籍旧宗地、房产测绘成果等数据整理工作,完善数据库 为完成信息平台的建设,作为具体承办单位的市国土房产局高度重视、统筹规划。首先是建章立制,市国土房产局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协调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做到统一设计,同步推进。平台建设过程中,更是要克服各种历史原因和技术难点。 历时7年 完成2.5万余宗存量宗地数据梳理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说,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是基础、更是关键,而由于不同历史时期土地房屋登记过程中地籍宗地图的制作方式、方法不尽相同,而且各宗地信息、图件成果资料也都相对各自独立,令这项工作成为信息平台建设中的最大难点。 有困难,但国土房产人努力攻克。为满足厦门市土地房屋权籍管理的现实需要,解决地籍宗地管理系统中宗地信息和图件缺漏问题,提高登记发证效率,特别为二手房登记即来即办提供可能,市国土房产局下的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牵头开展厦门市城镇地籍旧宗地数据整理工作。宗地内房屋部分灭失或已扩建、翻改建;原宗地已分割出若干宗地,但未办理变更……在数据整理过程中,各种“疑难杂症”接踵而至,但工作人员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实地调查等方法,一一理顺。 历时7年多,市国土房产局共计完成2.5万余宗存量的宗地数据的梳理,纠正了地籍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满足不动产统一调查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也避免容易导致土地房屋重复登记办证的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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