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新鲜出炉的抽检信息,在抽检的84批次食品中,有3批次不合格。 去年12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检,共抽检84批次食品样品,包括水产品、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果、鲜蛋和生干坚果与籽类。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水产品2批次,蔬菜1批次。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思明区、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 泰斯科商业(厦门)有限公司七星路分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05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食安知识: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克百威在黄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同安区陈国曙水产品摊销售的花蛤:氯霉素检出值为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食安知识: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厦门乐海投资有限公司同安购物广场销售的冬蟹(海水):镉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食安知识: 镉是水产品中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大量镉元素通过废水排放进入水生生物的水体,许多水生生物对镉具有极强的富集能力,镉在生物体内降解速度非常缓慢,沿食物链转移蓄积,成为影响水产品食用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贝类、甲壳类对镉的富集能力高于鱼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水产品甲壳类镉的限量为≤0.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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