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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9问”执行难 “律师来了”解疑释惑见招拆招

2018-01-11 08:14:55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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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说法”微信公众号

东南网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陈巧思/图)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怎么办?“老赖”配偶的财产,能否强制执行?签了和解协议,还能强制执行吗……

昨天下午,导报“律师来了”热线火爆,围绕执行难的主题,众多读者争先来电咨询,热线电话响不停,律师团队也忙个不停。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张嘉嘉和戴凌超律师轮流接听热线,耐心为读者解答问题。

此外,律师团队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说法”接受读者在线咨询。在线咨询更加火爆,从昨天上午开始就有读者通过微信留言向律师提问。针对这些问题,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和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黄健雄也分别作了在线解答。

在读者咨询的问题中,问得最多的就是关于“遭遇执行难如何破解”,其次就是“老赖转移财产怎么治”等问题。

根据读者反映的各类与执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从读者咨询当中归纳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案例,总结出执行难“9问”。

遭遇转移财产,如何破解?

曹先生:被执行人没有房产,我起诉的时候他名下有一辆车,我已对该车辆申请了保全,但等我申请法院执行的时候发现,这辆车已经不在被执行人名下了,被执行人又无其他的财产可供执行,我该怎么办?

林敏辉:你可以将对方转移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进行执行,如果对方依然拒绝执行的,可以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老赖”配偶财产,能否执行?

张女士:我有一个民间借贷案件,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我也向法院申请执行了,但没有执行到任何财产。被执行人的配偶有收入,但我没有起诉他的配偶,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他配偶的财产吗?

林敏辉:执行程序中不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虽然法律直接规定了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该规定属于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民事争议确定民事责任所依据的裁判规则,不属于执行权的授权性规定。民事责任主体及责任具体内容的确定应当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因此,建议你另行起诉他的配偶,再凭借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没财产,怎么办?

廖先生:我通过各种途径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那是不是说我拿到胜诉判决书也没有意义?

林敏辉: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待到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即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你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签了和解协议,还能强制执行?

李先生: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一直强调自己无法按判决的期限履行,请求我给他一点时间,出于多方面考虑,我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决定给他三个月时间,但是三个月后被执行人依旧一直拖着不还钱。请问,现在我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吗?

戴凌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和解协议本身没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不履约后,你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老赖”不肯腾房,怎么治?

何女士:王某向我借钱,然后以他的房子作为抵押,后来他不还钱,我向法院起诉并拿到胜诉判决,但他还继续住在房子里,我该怎么办?

戴凌超:你可以要求法院限定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若仍不还款,可以责令他在限定的时间内腾空房屋并交由人民法院强制拍卖,并以拍卖所得款优先清偿拖欠的债务。如果他拒绝自行腾空房屋,则法院可以强制腾空房屋。

被执行人工资可以执行吗?

赵先生: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有固定工作,我可以申请执行他的工资吗?

张嘉嘉:这种情况你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等信息,要求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当然,人民法院在执行时会为被执行人保留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工资收入。

支付宝余额能否强制执行?

王先生:我想咨询一下,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把钱放在支付宝余额上,我可以申请执行支付宝上的余额吗?

张嘉嘉:这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执行,但你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支付宝信息。

破解执行难该怎么做?

吴先生:执行难,应该怎么破解?

黄健雄:解决执行难,就是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使这部分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对那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则要建立执行程序退出机制,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比如建立自然人或非法人的破产制度以及强制破产程序、简易破产程序来消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对涉民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还要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司法救助制度来予以消化。

唯一住房能否拍卖还债?

林女士:我在申请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也没有其他的什么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拍卖他这个房子来完成执行吗?之前好像听说唯一住房不能拍卖。

黄健雄: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执行难,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点,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的一大亮点是,在一定条件下,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此规定之所以引发热议并被不少人点赞,就在于其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该《规定》实施后,“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法院的执行规定有望打破一些“老赖”的幻想,有效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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