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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9问”执行难 “律师来了”解疑释惑见招拆招

2018-01-11 08:14:55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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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工资可以执行吗?

赵先生: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有固定工作,我可以申请执行他的工资吗?

张嘉嘉:这种情况你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等信息,要求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当然,人民法院在执行时会为被执行人保留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工资收入。

支付宝余额能否强制执行?

王先生:我想咨询一下,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把钱放在支付宝余额上,我可以申请执行支付宝上的余额吗?

张嘉嘉:这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执行,但你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支付宝信息。

破解执行难该怎么做?

吴先生:执行难,应该怎么破解?

黄健雄:解决执行难,就是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使这部分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对那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则要建立执行程序退出机制,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比如建立自然人或非法人的破产制度以及强制破产程序、简易破产程序来消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对涉民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还要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司法救助制度来予以消化。

唯一住房能否拍卖还债?

林女士:我在申请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也没有其他的什么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拍卖他这个房子来完成执行吗?之前好像听说唯一住房不能拍卖。

黄健雄: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执行难,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点,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的一大亮点是,在一定条件下,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此规定之所以引发热议并被不少人点赞,就在于其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该《规定》实施后,“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法院的执行规定有望打破一些“老赖”的幻想,有效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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