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推进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 2017年,厦门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0件82人,人数同比上升3.8%,涉案金额2亿余元。突出办理大案、要案,查办处级以上干部13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案件22件,大案、要案率分别为51.4%和15.9%。 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征地拆迁、车驾管理和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着力查办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对30名行政执法人员立案侦查。同步介入燃爆、交通等重大责任事故调查37起,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4人。 全面开展“清积净手”、侦查结案和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成功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冻结财产及追回赃款赃物1000余万元。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推动职务犯罪源头治理。联合银监、邮政等单位,在全市中外资银行、厦门会晤筹备单位等领域,开展“服务厦门会晤”等专题预防教育,受教育人数近1.7万人次。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守护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在过去的一年里,厦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 在全市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工作室23个,推动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动态化、常态化。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大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等的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9件。监督虚假诉讼系列案14件,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针对诉讼程序和审判人员的违法情形,发出诉讼程序违法检察建议5件。 强化对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涉毒犯罪等八类罪犯为重点,加强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987件,提出纠正假释裁定不当意见7件次。加大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督促公安机关对35人采取抓捕措施,监督看守所、监狱收押31人。加大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的监督力度,提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行政执法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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