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涉生态行政处罚执行检察监督提高生态颜值 在美丽的翔安琼头,有一大片宁静的海,海天一色,鱼虾成群,飞鸟鸣啭。但是,琼头村民林某在这片风景醉人的海域非法建设沙场,非法填海高达5960平方米,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法责令林某退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 但林某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置之不理,一段时期以来,该案无法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行政执法秩序受到侵害,琼头海域风景不再,飞鸟离巢。 翔安区检察院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受理海洋与渔业局的强制执行申请。经过人大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海洋渔业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非法占用海域的林某被裁定缴交行政处罚罚款及逾期缴交加处罚款共计1627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琼头海域被非法占用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翔安区检察院经办的该起检察建议案件,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生态环境关系城市颜值,人居环境关系居民幸福。2017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生态行政处罚执行检察监督。集美、同安、翔安区检察院分别针对审判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未对海洋渔业、国土及环保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做出是否受理裁定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有效打击了我市违法占用海域、土地进行作业及未经环评开办可能污染环境的企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恢复性司法 让水更清天更蓝 什么是“恢复性司法”?打个比方,破坏一片林地,乱砍滥伐,还改变用途……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不但要追责,更要让破坏者把树重新种上……恢复性司法过程就与其类似。 在翔安区外地客商黄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伙同他人非法占用防护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改变其用途,造成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大量毁坏一案中,黄某和翔安区新圩当地村民蔡某明知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就在涉案地块上挖掘平整场地、搭建钢架棚、建设固定建筑及基地大门,造成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检察官认为,黄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鉴于黄某有坦白情节,并积极配合翔安区检察院提出的“补植复绿”恢复性司法措施建议,将涉案地块恢复原状,翔安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黄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确保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执法办案过程的有效落实。 恢复性司法,让水更清天更蓝。一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和生态修复并举,在依法追究破坏、污染生态环境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全面推进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在办案过程中,将惩治、预防与恢复相结合,责令涉案人员修复环境或者赔偿损失,切实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市中级法院等联合制定《厦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案(试行)》,规范赔偿金的使用,促进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其间,翔安区检察院探索出“补植复绿”的办法,确保土地恢复原状,该办法推出后,共督促当事人种植林地20余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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