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80多万被“合伙人”骗走?女子报警称遭遇诈骗对方否认

2018-01-04 17:21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叶女士和“客户”的聊天记录。

厦门晚报讯(记者朱俊博)叶女士极其后悔。她说,一开始黄某找她借钱,她没让对方写借条,钱借得多了,黄某又“怂恿”她投资,合伙做生意,她也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从去年7月到11月,她一共给了黄某80多万元,而分红却一分钱都没拿到。后经多方打听,她得知黄某已从原单位辞职很久,还向很多人借过钱。

叶女士报了警,认为黄某涉嫌诈骗。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记者联系上黄某,黄某自称与叶女士无经济往来,对于叶女士所述,她也不做任何回应。

【讲述】

借给对方2万元,却没让对方写借条

叶女士是思明区一家外贸公司的经理助理,兼职开了一家外贸网店,三年前她认识了一家国际货代公司的员工黄某。叶女士说,每次她要发货就联系黄某,按行内规矩,黄某先垫付货运费,当叶女士收到货款后,才会将货运费支付给黄某。

去年7月初,黄某主动联系上叶女士,说她自己也开了网店,能拉到买家,但手头资金有限,希望叶女士借钱给她。叶女士答应借给对方2万元,前提是黄某要写借条。

叶女士说,在微信聊天中,黄某和她约定,借款2万元,每月给利息2000元,当晚两人见了面,黄某把孩子和侄子也带来了。“她那天很忙,一直在接打电话,两个孩子都是我帮忙照看,我没能腾出空闲来让她写借条,后来就直接把钱转给她了。”叶女士说,她只拿到黄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催讨利息没成功,反答应合伙做生意

叶女士说,此后黄某开始频繁向她借钱,理由都是出货量大,手头资金紧张,半个多月内,叶女士又借给对方约5万元,期间并没收到利息。

到了去年8月,叶女士催讨利息时,黄某还是拿不出来。这时,黄某又对叶女士说,不如把之前的借款都算做投资,等于两人合伙做生意,收益按照投资比例来分。叶女士说,当时她稀里糊涂就答应下来了,之后黄某找她要钱的次数更多了,到8月中旬,叶女士想退出时,黄某给她发来一个聊天截图,内容是有一个客户要通过她做生意,以后可赚大钱,叶女士这才被安抚下来。

再次提出要分红,最终却又投入一笔钱

叶女士说,与黄某合伙做生意期间,客户资源都是对方开发的,虽然她加了客户的微信,但都只是网络聊天而已,并没见过面,而且一直没有收益。

去年9月底,叶女士再次提出要分红,黄某却说有一笔运送到加拿大的货物被卡在海关半个月了,产生了滞纳金和罚款,需要再交钱,才能让客户提到货。最终,为了“把事情办妥”,叶女士又给了黄某一笔钱。

叶女士说,从去年7月到11月,黄某以做生意为由从她这里“拿”走了80多万元。她觉得不对劲,多方努力后联系到加拿大的海关,一问才知,所谓货物被卡是子虚乌有。

叶女士说,后又经多方打听,她被同行告知,黄某已从原单位辞职很久,还向很多人借过钱。随后,叶女士联系上与自己有相似遭遇的小肖,两人比对手中信息,认为黄某注册了多个账号,冒充客户来骗她们。

【回应】

没有经济往来,建议去法院起诉

叶女士说,去年11月份她向警方报案,认为黄某涉嫌诈骗。

根据叶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黄某。黄某态度很坚决,称不回应叶女士的说法,她还建议对方去法院起诉她。记者问她与叶女士及小肖之间有无经济往来时,黄某说完“没有”后,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

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涉嫌诈骗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丰律师说,倘若如叶女士所述,黄某以合伙做生意为由,虚构客户存在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则涉嫌诈骗;而如果黄某能提供证据显示确实有将叶女士投资的钱用于做真实的生意,则只是经济纠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